因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有关政策,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择优招录聘用。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录聘用制司法警察8名(其中女性2名)。
三、招聘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优先;
2、已建档立卡贫困户、部队复转军人和有驾驶技能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服从组织安排,其中4名男性到基层人民法庭工作;
4、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5、在公安机关无违法犯罪记录;
6、符合司法警察其它任职条件。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①持户口本或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公安机关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②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三张;
③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0日-11月10日在富平县人民法院政工科报名。
2、面试
重点考核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及综合素质。
3、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确定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4、考察和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和政审。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5、党组研究,确定人选。
6、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由我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富平县人民法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经举报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我院特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工科。相关事宜请与政工科联系。
联系电话:0913-8221337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