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现将(庄里镇)陕西省镇级小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规划(2016~2030)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公告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要
规划区范围:规划包括庄里镇镇区、梅家坪镇镇区和齐村镇镇区的已建成区,及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范围北至原梅家坪镇北边界,西至以107国道为界,南至铁佛村、园林村、南午村、神芝村、董南村、永安村一线,东至原梅家坪东边界,并沿咸铜铁路向南延伸至元陵村、永安村、和平村、永安村南一线。面积总计75.8平方公里。
规划用地范围:中心城区规划用地空间增长边界涉及范围,西至富梅路、南至富安四路 ,北至现状寺东村南侧、东至东环路,面积总计20.2平方公里。
规划主导产业体系:装备制造业、陶瓷建材业、农产品加工业、旅游业、新材料产业。
规划期限为2016—2030年。其中,基期为2016年,近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水环境:根据试验区污水排放规划,生活污水经庄里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水质达标后排放;近期生产废水由企业自行处理全部回用,规划远期可建设再生水水厂,把经过三级处理的污水(再生水)作为园区补充水源。通过各入区企业分别处理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减轻对水环境的污染。
大气环境:试验区主要大气污染源为燃料燃烧废气、工业企业工艺废气以及道路交通废气。通过使用清洁能源为主,区内严禁新建燃煤设施,严禁大气污染严重和不符合产业规划的企业入园,吸引并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等措施减轻大气污染。
固体废物:试验区生活垃圾清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尽量回收利用;危险废物由企业统一收集后转运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通过加强工业企业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合理处置等措施减轻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声环境:试验区主要噪声源为工业企业设备噪声、交通噪声等。通过建设道路绿化隔离(防护)带,区内工业设备噪声源实施隔声、消声、减振等一系列成熟的防治措施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庄里镇)陕西省镇级小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区须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简称“三线一单”)的硬约束进行开发建设,严格控制环境准入,严格限制高耗水及高排水量的产业进入开发区。入区企业积极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加大中水回用力度,开发过程中加大水资源保护和节约力度;加强入驻工业企业污染源的治理,减缓废气排放对周边居住区的影响。规划实施时应注意控制规划区用地、人口发展规模、加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减缓工业项目对周边群人健康的影响。规划实施过程中只有加快试验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做好生态恢复和不降低周边生态环境服务功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等措施,作到科学规划、科学统筹、科学执行,规划环评中确定的各项环境保护目标才能实现。在采取本评价对规划提出的调整建议和环境保护措施,做到规划区功能分区明确、环保基础设施完善,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以达到规划区域的环境质量要求,实现规划的各项环境保护目标,(庄里镇)陕西省镇级小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区(2016-2030)的实施具有环境可行性。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和内容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和来电等形式向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索取报告书及进行咨询、反馈,索取信息的反馈意见期限为刊登后10个工作日内。
1、委托评价单位
单位:(庄里镇)陕西省镇级小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区人民政府
地址:富平县庄里镇工业园区管委会
联系人:张海龙 联系电话:13359133322 邮箱:gyyqxmb@163.com
2、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汤泉街道工业集中区1-16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9-84114108
邮箱:1370241518@qq.com
3、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询对象
主要涉及到土地征迁的村庄、企业和规划区周边的区域。
4、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征求有关本规划实施的环境保护方面的事项,请公众就与环境有关的问题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可能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庄里镇)陕西省镇级小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区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