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7年7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陕西地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百花溪谷饮食商业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7月12日-2017年7月18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3-2262510 传真:0913-2262521
通讯地址:富平县频阳大街35号 邮政编码:7117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百花溪谷饮食商业街建设项目 | 富平县石川河城区段河道以南 | 陕西地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规划建设双向四车道,金龙大桥以西200米、以东800米,东西全长1000米,总用地面积约161048.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4246.15平方米;整个业态为餐饮为主的步行商业街模式,北边靠近石川河一侧为2层,南侧为3层,并在部分地域建设约2000平方米的公寓以备人居,步行街中间设有若干景观景点、休闲广场以及停车场。 | 详见文本 | 报告表类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