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渭南市委 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渭市字〔2021〕67号)文件要求,按照相关销号程序,现对方案中第49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石川河沿岸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基本没有生态补水,建设的二十多座拦水坝影响了河流自然流动,断面水质超标。
二、整改目标
完善石川河沿岸镇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恢复河流自然流动,提升断面水质。
三、整改措施
1.2022年6月底前,实施完成石川河沿岸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工程。
2.2021年10月底前,完成庄里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扩容工程建设。
3.保持溢流堰泄水闸门长期处于打开状态,保障河水自然流动。
4.积极对接省水利厅,2021年9月底前石川河生态补水项目通水运行。
四、整改期限
2022年6月底。
五、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关于第1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富平县投资1500万元,2022年11月完成了石川河沿岸8个村级(7座生活污水处理站、1个村生活污水管网铺设)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2.关于第2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富平县完成了庄里镇污水处理厂0.8万m³/d的扩容工程建设,总处理能力目前达到1.8万m³/d,出水水质达到《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61/224——2018)中的A标准要求,并于2022年9月14日通过了环保竣工验收。
3.关于第3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富平县组织对石川河11座拦水坎、14座溢流堰进行了拆除,保障河水自然流动。石川河富平段溢流堰整改工作已通过市水务局的验收,省水利厅的复核。
4.关于第4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省政府《关于实施石川河生态补水工作的会议纪要》,明确由省水利厅牵头负责实施石川河生态补水工程,该工程的富平城区段于2021年3月29日开工,2021年9月完成主体建设,共铺设管道5.8km,取水流量1.2m3/s,年补水量464.4万m3,已通过设计流量通水试运行,具备补水条件。
富平县委、县政府按照《渭南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渭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渭市字〔2021〕67号)要求,制定了整改方案,分解了整改任务,已落实完成督察反馈第49项问题的整改措施,达到了整改目标。目前,石川河出境断面水质从2021年5月份至今已经连续达标。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富平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5日至12月8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富平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913-8261801
联系地址:富平县频阳大道南段35号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富平分局
富平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