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2月21日-2021年12月2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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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富平县铁优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梅家坪环保货棚转用站项目 | 渭环富批复〔2021〕30号 | 2021年12月20日 |
2 | 陕西钒晟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PC构件骨料建材项目 | 渭环富批复〔2021〕31号 | 2021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