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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指标未完成”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来源: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1-11-25 09:44 点击量:30739 字体:
索引号 001-2/2021-00009489
主题分类 综合类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21-11-25
信息标题 关于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指标未完成”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中共富平县委、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富平县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富字〔2021〕 69号)和《富平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佐证资料和验收销号程序的通知》(富环督办发〔2021〕 25号)要求,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指标未完成,截至2020年底,铁路货运增量359.9万吨,未完成“2020年铁路货运量在2017年的基础上增加480万吨”的目标任务。

二、整改目标

调整优化运输结构,增加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运力和运量。

三、整改措施

(1)加快运输结构调整,督促陕西陕焦化工有限公司提高铁路运输占比,煤炭、外送焦炭、上游原材料等大宗货物长距离运输基本转为铁路运输。

(2)统筹做好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提升现有铁路运力运能,协调督促大唐富平热电有限公司继续做好铁路专线运输。

四、整改期限

2021年12月底。

五、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关于第1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县发改局联合交通局深入陕西陕焦化工有限公司,对省环保督查反馈有关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指标情况进行对接,掌握陕焦公司2017年-2020年铁路运输原料煤和焦炭产品运量,督促协调企业用好铁路专线,减少公路运输,增加铁路专线运输。 2017年陕焦公司用铁路运输原料煤和焦炭产品共1863334吨,2020年陕焦公司用铁路运输原料煤和焦炭产品2398900吨,2020年较2017年铁路货运量增加535566吨。

关于第2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县发改局联合交通局深入大唐富平热电有限公司,对省环保督查反馈有关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指标情况进行对接,了解掌握富平热电厂项目所需燃煤运输情况,督促协调企业继续用好铁路专线。西安铁路局关于神华神东电力陕西富平热电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大唐富平热电有限公司)燃煤运输的复函(西铁计函〔2013〕8号)文件明确,神华神东电力富平热电厂项目所需燃煤,2018年起全部由国能销售集团公司铁路专线运输提供。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5日-29日,共5天。

受理单位: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监督电话:0913-8212604

联系地址:富平县莲湖大街80号富平县人民政府4楼发展和改革局投资股

 

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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