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减少环境污染,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公共财产和居民人身财产安全,使居民过一个安全、祥和、快乐的春节,市生态环境局富平分局协同富平县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开展了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活动。
为确保宣传效果,富平分局和富平县公安局采取集中宣传与分散宣传相结合、正面宣传与舆论监管相结合的宣传方法,采取发送禁放公益短信、组建宣传车队、依托网络媒介、和沿街商铺户外电子屏等方式大力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标语。同时还组建了四个宣传小组,在禁燃区域各住宅小区、各巷道、城中村悬挂宣传横幅和张贴《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累计张贴禁放通告约700张,和禁放区域内的酒店和娱乐场所签订《烟花爆竹禁放责任书》约80份,悬挂横幅约100条,不断将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推向深入。
同时,富平分局还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积极响应烟花爆竹禁放的号召,主动充当烟花爆竹禁放的第一宣传员和监督员,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积极劝阻家庭成员和周边亲戚朋友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全社会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共同度过一个安全、绿色、文明、环保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