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招办《关于做好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7]32号)精神,国家专项报考条件为:考生本人具有我县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我县户籍;考生本人具有我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地方、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为: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县农村,本人具有我县连续3年以上户籍;考生本人具有我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我县2018年高考统考报名考生6139人。今年11月下旬,教育局、公安局联合发文,各报名高中、派出所分别对考生学籍户籍等条件进行了审核。经资审:符合国家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5222人,符合地方、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4466人,现将名单公示如下,请社会各届予以监督,若有资格造假现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由此导致的一切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举报电话: 8221264 8212284)
附:
富平县招生办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