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人为污染,降低污染物累计速度,积极应对恶劣天气,按照《富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县交警大队积极行动,采取措施,遏制人为污染。
一是对黄标车、无标车违反禁限行规定的,严格按照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无环保和黄色环保标志机动车通行的通告》(渭政发〔2012〕53号)精神落实,适时组织专项整治,查处黄标车、无标车违规运行行为,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并严格依法处理。
二是以城市道路及建筑工地、堆场、混凝土搅拌站等工程运输车辆通行较多的路段和区域为重点,严查超载、超速、闯红灯、闯禁区、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以及违规使用气喇叭、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违反交通标志标线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是安排专人每天对城区交通护栏巡视一遍,发现损坏及时维护检修,确保护栏发挥效用。